农业银行活利丰利息是指根据签约账户活期存款积累对应的“个人活利丰”利率计算的具体利率。个人存款产品。本产品签约个人借记卡账户,满足最低保留金额、保留期限等条件后,即可享受当期便利和固定收入。

该产品具有以下具体优点:

1、灵活运用。随身携带,尽享活期账户便利;

2、资金安全。资金安全有保障,无风险;

3、收入较高。满足产品计息条件即可享受固定收益。

活力丰产品计息规则:

若计息方式为到期付息,则不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结息,而是采用“活利丰”计息规则进行结息。利息支付日为协议到期日或终止日。

若计息方式为按季付息,则结息日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未达到付息日、协议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的,付息日为协议到期日或终止日。

利息=累计积分*对应等级年利率/360,累计积分=签约账户每日余额累计。

当协议期满终止时,系统自动终止合同。利息将按照合同期内累积积分对应的“活利丰”利率计算。结息日为同年同月同日。若当月无合约日期,则利息结算。日期是月底。

提前终止合同利息计算规则:

1、客户在冻结期内提前解除合同的,按照实际天数和解除日农行网点现行挂牌利率计算利息。

2、如客户在冻结期满后提前解除合同,则按照实际合同存续期间累积积分对应的“活利丰”利率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