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资金申请分为全额救助费用和预付丧葬费用两类,具体如下:

1、救助资金需要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资金管理机构。救助资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预缴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未结算救助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预付款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将相关费用转入医疗机构账户。 2、需要救助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受害人亲属应当持办理该事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向救助资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资金申请书。道路交通事故及其身份证明。

救助资金管理机构收到预付丧葬费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符合预付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标准预支丧葬费,并通报社会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书面处理。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遗骸,由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