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微信搜索“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申请。

2、受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不准提取的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说明理由。

3、转账至绑定的银行卡:员工申请取款的金额将自动转入员工绑定的银行卡(储蓄存折)账户。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1、全额提取1、退休或退休; 2、基本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者;

4、非本市户籍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6、职工失业满两年且家庭生活有严重困难的; 7、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或者重病导致家庭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二、部分退出1、购买、新建、改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2、租赁市场住房(租赁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可提取一定比例的租金,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租金。退出; 3、男性45岁以上(含45岁)、女性40岁以上(含40岁)的下岗失业人员; (四)生活困难,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职工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在现有自住住宅内加装电梯的; 7、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认为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